莒縣縣委編辦三步發力助力社會信用 體系建設提檔升級
發布時間:2023-05-05 15:51 瀏覽次數:14808
為促進事業單位誠實守信開展業務活動、高效提供公益服務,莒縣縣委編辦建立和完善事業單位守信激勵、失信懲戒機制,從體制機制建設、優化流程體系、強加結果運用三個方面下功夫,助力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水平不斷提升。
強組織,構建體制機制保障。一是建立組織領導機制,形成科學合理的長效制度。構建由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指導協調,編辦牽頭組織,縣事業單位監督管理工作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共同參與,具體工作由縣事業單位監督管理局承擔的工作機制,加強統籌協調,形成工作合力。二是建立信息互通機制,形成縣域內信用信息整合應用。主動與發改局、大數據局等部門單位溝通對接,積極配合相關部門建立信用基礎數據共享和更新機制,保證數據完整有效并及時更新,形成縣域內的信用信息交換共享機制。三是建立運行機制,推動信用等級評價工作高效開展。落實專人負責,逐項細化任務、進度安排和具體分工,確保各部門各司其職,推動信用等級評價工作高效、常態化運行。重實踐,優化評價流程體系。一是明確評價指標。為避免評價標準同質化,針對不同單位的具體情況,采取差異化、科學化的綜合評價模式,多方調研評估,制定更加切實貼合各單位行業情況和工作實際的指標體系,評價工作更具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如,向民生領域傾斜,增加民生方面在信用建設方面的比例權重。二是規范評價程序。為確保評價工作有序推進,主動對接各主管部門,就系統使用、評價標準、完成節點等加強溝通聯系,強化協作配合,幫助事業單位、主管部門解決評價工作中遇到的問題和難點,確保每個單位精準履職,保障評價結果科學有效。三是加強信息公開。在落實與縣發改局、大數據局等部門單位協作配合的基礎上,定時推送機關群團賦碼和事業單位登記基礎信息,并通過相關網站公示信用信息,實現機關群團和事業單位誠信信息公開,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抓落實,強化評價結果運用。一是建立評價結果反饋機制。及時將評價結果反饋至相關單位,并督促整改落實,將逾期未整改的列入異常名錄并公示。對于被列入異常名錄后,再次發生違規行為的,采取書面警告、通報其舉辦單位、凍結事業單位法人證書等方式進行處罰,積極構建“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的信用格局。二是強化分類監管。事業單位信用等級評價結果推送至縣信用聯合獎懲系統進行跨部門守信聯合激勵。縣委編辦對于評為A、B、C等級的事業單位,根據不同等級設置監督抽查頻次并進行日常檢查;對于評為D級的單位,進行失信聯合懲戒,采取信用提醒和誠信約談,列入重點監控和監督檢查對象。三是開展失信單位信用修復。事業單位對信用評價等級有異議的,可在期限內提交異議申請,縣委編辦聯合其他部門對于有失信行為的事業單位按照一定條件和程序實施信用修復,整改到位的事業單位,重塑信用,提高信用等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