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東港區委編辦四聚焦四轉變 推動綜合行政執法改革走深走實
發布時間:2023-03-14 16:39 瀏覽次數:16418
近年來,日照市東港區針對行政執法領域的執法困境和現實問題,著力強化問題意識和問題導向,堅持在改革實施面上“全領域、全范圍、全覆蓋”,在改革內容和重點上推行職能綜合、力量整合、機制融合、效應聚合,縱深推進綜合行政執法改革,不斷提升執政科學化、規范化和法治化水平。
聚焦強化基層,由“多層執法”向“重心下移”轉變。一方面減少市區執法層級:按照市和市轄區原則上只保留一個執法層級的要求,城市管理、人防、文化、旅游4個領域的市級執法全部下放到我區。另一方面推進執法力量下沉:組建綜合行政執法機構后,對全區9個鎮街道實行無縫隙全覆蓋派駐工作,90%以上執法力量下沉基層一線。去年又在執法任務較重的日照、秦樓街道各分設2個執法中隊,各派駐街道中隊結合各自轄區實際,分別設置5-7個數量不等網格,建立起了綜合執法力量常駐網格巡查、執法、服務的運行機制。
聚焦執法效能,由“分散執法”向“集中執法”轉變。一是實行部門領域內綜合執法。比如,區財政局等,整合部門領域內行政執法職責,由本部門一個內設科室統一行使。二是推進區級跨領域跨部門綜合執法。比如,將城市管理、文化、旅游、農業等12個領域納入相對集中行政處罰范圍。三是完善基層執法體系,比如,以鎮街道綜合行政執法辦公室為依托,整合公安、交通、生態環境、市場監管、城市管理、消防等執法力量,開展“1+6+N”聯合執法,在基層實現了綜合執法。
聚焦創新聯動,由“各自為戰”向“協作配合”轉變。一是明晰行業管理部門與綜合執法部門各自職能定位。明確行業管理部門要切實履行監管主體責任,依法履行政策制定、行業規劃、行業監管等職責,并為綜合執法部門提供專業技術、信息數據、業務培訓等支持保障;綜合行政執法部門除依法行使賦予的行政處罰權以及相關的行政檢查權、行政強制權外,還要配合行業管理部門落實協同監管責任。二是厘清綜合執法部門與職能部門的職責邊界,出臺監管執法協作配合機制。三是建立協作配合機制,完善業務協作、信息共享、聯合調查、案源線索移送、舉報投訴受理等工作機制。
聚焦執法規范,由“粗放執法”向“精細執法”轉變。一是鎖定了執法隊伍編制底數,明確綜合執法隊伍不同性質編制保持現狀,實行扎口管理,待上級統一明確政策后,逐步加以規范。二是加強執法專業化建設,在隊伍管理和人員配備使用上,嚴格執行執法人員持證上崗和資格管理制度,杜絕輔助人員執法現象。三是堅持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嚴格執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和重大行政執法決策法制審核制度。